問題詳情

16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聲明異議,被以無理由駁回,其後之救濟程序如何?
(A)經警察機關向簡易庭提起抗告
(B)經簡易庭向普通庭提起抗告
(C)案件已經確定,不得抗告
(D)向普通庭提起抗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9184
統計:A(60),B(28),C(137),D(20),E(0)

用户評論

107 警特奪榜黑馬】評論

其實社會秩序維護法救濟部分只要記四個條文分別是 43、 45、 55、 58 43搭配55  , 45搭配58已解答QQ大的問題了法條請自己看,不多贅述了 看得懂就自然看得懂這樣已救各位的申論跟選擇了。

】評論

無理撤銷有理上呈

收獲】評論

是否有寫錯??有理撤銷無理上呈

顏如如】評論

聲明異議有理由 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簡易庭以裁定為之)聲明異議無理由 (簡易庭以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