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是某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刑事組偵查員,其朋友 A 在該市第一分局轄區內經營「○○美容坊」,並媒介、容留女子在該美容坊包廂內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A 從中抽取三成牟利。某日 A 撥打電話向甲打聽警方是否有臨檢計畫,甲以不詳管道查知第一分局今晚將實施臨檢掃黃,並將此消息在電話中使用暗語告知 A。問:甲的刑責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2732
統計:A(638),B(5),C(10),D(1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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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璇】評論

垃圾桶模式(Garbage Can Model)1.決策行為是在一個裝有鬆散結構意見的垃圾桶中隨便抽取完成的。(1)一堆問題(2)一堆解決方法(3)成員流通大 2 垃圾桶模式(Garbage Can Model)是一種非理性的決策模式,應用此一模式來探討我國的一些教育政策或是決策的過程。最先是由Michael Cohen, James March, Johan Olson等人於1972年《A garbage can model of organizational choice》一書提出。而相關的概念,Lindblom在1959年就曾提及。這種模式是用來瞭解「無政府狀態」組織(organized anarchy)的決策過程。「無政府狀態」組織有三個特徵:目標模糊(problematic preferences)、對如何達成目標的方法亦不甚清楚 (unclear technology)、流動性參與(fluid particip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