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申請許可?
(A)出借所持有之管制刀械
(B)攜帶經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離開戶籍所在地 15 日以上
(C)原住民相互間轉讓自製獵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
(D)因正當休閒娛樂之用,持有管制刀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94574
統計:A(20),B(76),C(134),D(28),E(0)
用户評論
【061】評論
辦法第32條第一項持有人因故攜帶經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離開戶籍所在地十五日以上或攜回者,應書面載明型式、數量、住居所及停留時間,通知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