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春嬌與志明結婚後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依我國民法規定,針對兩人婚後之財產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兩人之婚後財產各歸所有,無須互負報告之義務
(B)一方於婚後所負之債務,另一方負連帶清償之責
(C)一方死亡後,另一方無法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D)兩人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3365
統計:A(521),B(399),C(191),D(3584),E(0)

用户評論

kclqru5】評論

第 1022 條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liontoheart】評論

【夫妻法定財產制】婚姻中,夫妻財產各自保有所有權、管理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當夫妻離婚或配偶死亡後,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中之負債後,如有剩餘,就該差額應平均分配。特別說明,若婚後財產是繼承、無償取得(如:贈與)、慰問金,是不會列入計算。夫妻財產制的優點就是於離婚或是一方死亡時,財產較少之一方可以獲得夫妻剩餘財產的一半。缺點是賺的比較少的一方,縱然有外遇之情事,也不表示有未盡心在家庭上,所以可能也是可以受到分配。【夫妻分別財產制】是指夫妻財產完全分開,各自保有所有權、管理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夫妻若約定為財產分別制,須以書面為約定,並須經登記後,才有對抗第三人(例如:債權人或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