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6. 金融服務業於接受客戶委任簽訂全權委託契約前,下列那一事項毋須先向客戶說明?
(A)公司之背景
(B)每一位交易決定人員之學經歷與操作績效
(C)某位客戶控告公司不當運用其所存入之委任資金,一審判處公司勝訴,但客戶不服上訴,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
(D)金融商品於特定價位買賣保證獲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0093
統計:A(26),B(53),C(105),D(244),E(0)
用户評論
【張育騰(106已上榜線務員】評論
金融從業人員於接受客戶委任簽訂全權委託契約前,禁止保證獲利或損失保證,故本題(4)金融商品保證獲利不需向客人說明。
【張育騰】評論
金融從業人員於接受客戶委任簽訂全權委託契約前,禁止保證獲利或損失保證,故本題(4)金融商品保證獲利不需向客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