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依強制執行法有關聲請延緩執行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聲請續行執行而再同意延緩執行者,以二次為限
(B)經債權人同意者,執行法院得延緩執行,延緩執行之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C)實施強制執行時,如有特別情事繼續執行顯非適當者,執行法院得變更或延展執行期日
(D)每次延緩期間屆滿後,債權人經執行法院通知而不於十日內聲請續行執行者,視為撤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15385
統計:A(27),B(9),C(6),D(1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