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3. 某甲102年度有扶養下列親屬的事實,何者不得列入甲之綜合所得稅免稅額?
(A)未同住且不同戶籍的58歲舅舅
(B)就讀國內大學研究所的兒子
(C)25歲就讀國內大學但兼任家教月薪五千元的弟弟
(D)未同住一家已退休的62歲父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