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fan Hu】評論
我國財務行政流程: 1. 會計年度開始前八個月由主計處開始籌編預算2. 會計年度開始前四個月需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憲§59為三個月)3. 立法院在接獲預算案後,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須完成審議4. 送請總統於會計年度開始前15日正式公布,具法律效力5. 行政院主計處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完成決算程序6. 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於接到結算報告書後,三個月內須完成最終審計,至立法院報告並咨請總統公布。亦即預算考核(審計)有三依序為:行政考核→監察考核→立法考核
【Gino】評論
延伸地治直轄市 應於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縣(市),鄉(鎮市) 應於兩個月前送達各議會/代表會議會/代表會 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完成審議年度開始十五日前各地方政府公布
【小兔】評論
直轄市 應於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縣(市),鄉(鎮市) 應於兩個月前送達各議會/代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