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照檢察一體原則,檢察總長、檢察長得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檢察官之事務,此種權力可稱為:
(A)司法行政監督權
(B)職務移轉權
(C)越境權
(D)職務承繼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646
統計:A(9),B(4),C(0),D(90),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所謂「職務承繼權 」,又稱為職務介入權,係指關於檢察職務之事項與職權,必要時檢察總長或檢察長得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之事務司法行政監督權  是屬於行政權的一種,其階級分明、上下服從,但審判權為司法裁判權,超然獨立於司法行政監督之外,故司法行政監督權之實施,以司法行政事務為限,不得干預法官審判權之行使。檢察一體原則於法院組織法上之具體規範:命令服從義務(第63條)、職務承繼權(第64條前段)、職務移轉權(第64條後段)、越境權(第62條)等等。

阿林】評論

職務承繼權之涵義:      檢察總長、檢察長得親自處理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之事務。學者認為,檢察機關既屬上下一體,則檢察總長、檢察長,得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事務,稱之為親自處理權或職務承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