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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1883年的文官法的通過實施,正象徵著文官制度以功績為核心的競爭考試模式將蔚為改革主流。功績制主要在達成下述目標:1.透過公開競爭的考試來任用人員2.文官制度去政治化3.職務任期的保障4.文官委員會 美國於1883年通過文官法(潘德頓法),正象徵文官制度以功績制為核心的競爭考試模式將蔚為改革主流。功績制度實施的目標: 1、 透過公開競爭的考試來任用人員:可避免分贓制任用私人 2、 文官制度去政治化:行政人員其權威與合法性的基礎,來自於本身的專業與技術能力,而非政黨之活動。 3、 職位任期的保障(永業制):分贓制透過政黨輪替已決定行政人員的在位與否,然公職的任期應植基於對工作表現而非政治或政黨的酬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