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警察人員建反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警槍,因而致第三人死亡者・應由下列何者支付喪葬費?
(A)內政部
(B)內政部警政署
(C)各該級政府
(D)用槍員警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