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依民法規定,與起訴有同一效力者,下列何者錯誤?
(A)請求
(B)聲請調解
(C)提付仲裁
(D)告知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
統計:A(8),B(3),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Sophia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29條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四、告知訴訟。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