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B)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之同意後提出
(C)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
(D)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之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5
統計:A(28),B(145),C(20),D(20),E(0)
用户評論
【多綠】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