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正常化的方式及目的。(6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8903
統計:A(5),B(65),C(283),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總則

用户評論

【用戶】吳秉威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9

【用戶】已上榜感謝阿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稅捐稽徵法第 12 條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其為公同共有時,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