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對於國民住宅用地或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土地,得以何種方式處理?
(A)標售
(B)讓售
(C)標租
(D)無償撥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566
統計:A(9),B(96),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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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已上榜)】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 44條

sam8038】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第 44 條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除依第四十三條規定配回原管理機關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配售外,其處理方式如下:一、抵價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其應領回抵價地之面積,由該  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按其應領地價補償費與區段徵收補償地  價總額之比率計算其應領之權利價值,並以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單位地  價折算之。二、道路、溝渠、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停車場、體育場所及  國民學校用地,無償登記為當地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  )有。三、前款以外之公共設施用地,得由主管機關依財務計畫需要,於徵收計  畫書載明有償或無償撥供需地機關或讓售供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