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羈押係拘束刑事被告身體自由,並將之收押於一定處所,乃干預身體自由最大之強制處分,使刑事被告與家庭、社會及職業生活隔離,非特予其心理上造成嚴重打擊,對其名譽、信用等人格權之影響甚為重大,自僅能以之為保全程序之最後手段,允宜慎重從事。因此,有關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第 1 項羈押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犯罪事實重大
(B)犯罪嫌疑重大
(C)犯人惡性重大
(D)犯人再犯機會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2042
統計:A(419),B(1071),C(105),D(203),E(0)

用户評論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犯罪事實重大,代表這件事很大條.犯罪嫌疑重大,代表這罪很可能是這傢伙做的.法院當然不能只因為這件事很大條就隨便把一個人關起來,重要的是要押的這個人犯罪嫌疑有沒有夠大.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犯罪事實重大-指事情 ex 一個地方發生凶殺案,死了好幾百個人犯罪嫌疑重大-指人     ex凶殺案很可能是他做的

【用戶】體能一定要過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或許可以這樣解釋?不會因為某起殺人罪的(犯罪事實重大)的發生,只因為小小懷疑是某個人做的就直接羈押他。而是經過多種方式的推測和調查等等,覺得那個殺人罪八九不離十是那個人做的(犯罪嫌疑重大),才可以羈押他。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犯罪事實重大(X)(B)犯罪嫌疑重大(O)(C)犯人惡性重大(X)(D)犯人再犯機會大(X)刑事訴訟法 第 10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