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有關科學鑑識測謊鑑定於審判期日法院事實認定過程具備證據能力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施測人員於施測前,應告知受測者可以拒絕測謊
(B)施測人員應限曾參與案件偵查者
(C)施測人員於受測者精神良好之狀況下方可進行
(D)施測人員之鑑定報告,應載施測方法過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405
統計:A(344),B(1808),C(69),D(46),E(0)

用户評論

【用戶】鄉間小路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2282號判決測謊鑑定究竟有無證據能力,刑事訴訟法並無明文規定,惟實務上,送鑑單位依刑事訴訟法第二0八條第一項規定,囑託法務部調查局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為測謊檢查,受囑託機關就檢查結果,以該機關名義函覆原囑託之送鑑單位,該測謊檢查結果之書面報告,即係受囑託機關之鑑定報告,該機關之鑑定報告,形式上若符合測謊基本程式要件,包括:

【用戶】月兒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2282號判決測謊鑑定究竟有無證據能力,刑事訴訟法並無明文規定,惟實務上,送鑑單位依刑事訴訟法第208條第1項規定,囑託法務部調查局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為測謊檢查,受囑託機關就檢查結果,以該機關名義函覆原囑託之送鑑單位,該測謊檢查結果之書面報告,即係受囑託機關之鑑定報告,該機關之鑑定報告,形式上若符合測謊基本程式要件,包括:(一)經受測人同意配合,並已告知得拒絕受測,以減輕受測者不必要之壓力。(二)測謊員須經良好之專業訓練與相當之經驗。(三)測謊儀器品質良好且運作正常。(四)受測人身心及意識狀態正常。(五)測謊環境良好,無不當之外力干擾等要件,即賦予證據能力,非謂機關之鑑定報告書當然有證據能力。補充:施測人員之鑑定報告,應載施測方法過程施測人員應限曾參與案件偵查者

【用戶】體能一定要過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請問:(五)測謊環境良好,無不當之外力干擾等要件,即賦予證據能力,非謂機關之鑑定報告書當然有證據能力。後半段是什麼意思?

【用戶】張恩語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後半段在呼應前段吧!意思是說假如機關鑑定報告,在鑑定過程有瑕疵的話,此報告不當然有證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