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行政處分經撤銷確定失其效力後,而有收回因該處分而發給之證書或物品之必要者,行政機關得如何處理?
(A)先命所有人或占有人返還
(B)直接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收回
(C)先註銷再命返還
(D)扣留後註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
統計:A(6),B(2),C(6),D(2),E(0)

用户評論

【用戶】Shiou Yu Sh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程法130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