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何者屬保險法第一一七條第一項規定,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之保險費?
(A)律師責任保險之首期保險費
(B)人壽保險之續期保險費
(C)保證保險之續期保險費
(D)住宅火災保險之首期保險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2727
統計:A(16),B(69),C(14),D(24),E(0)

用户評論

StaR】評論

ans:B保險契約規定一次交付,或分期交付之第一期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之,是民法第117條第1項所稱保險人對於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應指分期交付之第二期以後之保險費而言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05月25日95年度保險字第145號民事判決:「惟按,保險法第一百十七條規定:『保險人對於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保險費如有未能依約交付時,保險人得依前條第四項之規定終止契約,或依保險契約所載條件減少保險金額或年金。保險契約終止時,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返還其保單價值準備金。以被保險人終身為期,不附生存條件之死亡保險契約,或契約訂定於若干年後給付保險金額或年金者,如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而有不交付時,保...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