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阿治在網路上分享自己潛水過程中觸碰綠蠵龜的影片,引發了爭議。由於他隨意觸碰保育類動物的行為,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一旦確定行為違法,最重將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的處罰。根據上述內容判斷,若阿治遭罰但不服,他採行下列哪一方式進行權利救濟最適當?
(A)向相關單位提出請願
(B)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C)向訴願管轄機關提出訴願
(D)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疑義內容1.《野生動物保育法》是行政法,應上訴至高等行政法院,答案應選(D),而非(B)。2.題目中提到:「若阿志遭罰但不服……」以目前觸碰綠蠵龜常見結果:通報海巡署→函送地檢署偵辦。若是經地方法院判刑則答案應是(B)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但題目是說「遭罰」,若是遭到行政裁罰不服,則是(C)向訴願管轄機關提出訴願。建議(B)(C)都給說明疑義者指稱《野生動物保育法》是行政法,主張應上訴至高等行政法院,但實際上法律責任的性質無法單從適用法律的名稱來判斷。一部名稱看似屬於行政法的法律,其內容中所規範的罰則可能不全然為行政罰,部分條文亦可能包含刑罰,故違法行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類型,並非僅依照適用法律的名稱而定。又有疑義者認為「遭罰」二字是指行政裁罰,但不論是遭受行政罰或刑罰,皆是違法者遭國家公權力處罰,並無專指行政罰之意,違法者所受處罰之法律責任性質,仍應視所受處罰為何方可判斷。本題題幹內容已揭示阿治將可能面臨有期徒刑的刑罰,故其違法行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屬於刑事責任,若遭受刑罰但不服,應循刑事訴訟管道進行權利救濟,依法可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綜上所述,本題選項(B)屬最佳選項,維持原公布之參考答案。https://cap.rcpet.edu.tw/exam/110/110%E5%B9%B4%E5%9C%8B%E4%B8%AD%E6%95%99%E8%82%B2%E6%9C%83%E8%80%83%E8%A9%A6%E9%A1%8C%E7%96%91%E7%BE%A9%E8%A1%A8-%E7%A4%BE%E6%9C%8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