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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1627 年荷蘭牧師所書寫的「論述(Discours )」,簡單記述了臺灣西南平原
荷蘭商館周邊,原住民的經濟生活社會組織、節慶禁忌、兩性關係、物
質文化與精神世界的狀況等,為歐洲人認識臺灣原住民的基礎文本。試
問該文的作者?
(A)亨布魯克(Antonius Hambroek)
(B)尤紐斯 (Robertus
Junius )
(C) 倪但理 (Daniël Gravius )
(D)甘迪留斯( Georgius Candidius)。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6,B:21,C:188,D:586,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不叫賭俠的陳小刀】評論

干治士(英語:George Candidius,拉丁語:Georgius Candidius,1597年—1647年),又譯甘地丟斯、康第紐斯、康德、甘地紐士或甘迪紐斯,生於德國普法爾茨的基爾夏爾特,是荷蘭改革宗教會的宣教士,也是首位來台的新教牧師(1627-31年,1633-37年)。干治士以其生活在新港社的經驗,寫下的《福爾摩沙島的對話與簡短的故事》(荷蘭語:Discourse ende cort verhael van't eylant Formosa),或譯《台灣略記》、《台灣島要略》,描述了當時西拉雅族的社會組織、宗教及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