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48 民事或刑事訴訟進行中,如發生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而已開始行政爭訟程序者,應如何處理?
(A)仍得繼續進行審判程序
(B) 應停止其審 判 程 序
(C)聲請大法官 解 釋
(D)移由行 政爭訟機關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1915
統計:A(18),B(100),C(13),D(35),E(0)

用户評論

【用戶】Mat Fishman(高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行訴177條

【用戶】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之裁判須以民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準據,而該法律關係已經訴訟繫屬尚未終結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除前項情形外,有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牽涉行政訴訟之裁判者,行政法院在該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終結前,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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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行政訴訟之裁判須以民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準據,而該法律關係已經訴訟繫屬尚未終結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除前項情形外,有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牽涉行政訴訟之裁判者,行政法院在該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終結前,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