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5 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此種判決稱為:
(A)代替判決
(B)衡平判決
(C)公益判決
(D)情況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7284
統計:A(2),B(8),C(11),D(50),E(0)
用户評論
【加法】評論
情況判決是日本行政救濟法制上存在的制度,在我國法制中,於民國八十八年時修法引入。行政訴訟法 第198 條 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 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 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 。 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