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在臺北工作,無法與其年老父母同住臺南。某日,甲回老家,發現鄰居乙剛好車子壞掉,甲表示願
意贈與其所有之 A 車於乙,並於交付 A 車後,乙應每天探視甲之父母,協助其購物、打掃住所等事 宜,乙欣然同意。惟甲並未依約將車交付乙,乙見甲並未實現當初承諾,而拒絕繼續探視甲之父母並 為其購物、打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間成立附負擔之贈與契約
(B)甲交付 A 車與乙探視甲之父母及購物打掃之義務有類似對價關係,所以甲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
(C)乙無先履行之義務,而應由甲先履行其贈與之承諾
(D)若甲交付該 A 車,甲在乙所負擔之限度內,負與出賣人同一擔保責任。於 A 車有重大瑕疵時,乙 得解除契約,拒絕履行其負擔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