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公司總機構設在高雄市,111 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淨額為新臺幣 2,000萬元,另有在 A 國之分公司營利所得折合新臺幣為 500 萬元,惟其分公司 在 A 國已繳納所得稅折合新臺幣 125 萬元,試問甲公司 112 年 5 月申報 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實際應納稅額多少?
(A) 375 萬元
(B) 400 萬元
(C) 500 萬元
(D) 3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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