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自來水法》第 11 條規定,自來水事業對其水源之保護,得視事實需要,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共計 11 項,但若為 _________ 或地方公共建設所必要,且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A)居民生活
(B)環境保護
(C)經濟發展
(D)國防用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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