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憲】評論
第4條(出席人員) 國家安全會議之出席人員如下:一、副總統。(D)二、行政院院長、副院長(A)、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參謀總長。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國家安全局局長。總統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國家安全會議。但(C)行政院秘書長裡面沒有呀...求解= =
【Leon】評論
下列何者並非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 4 條規定之國家安全會議出席人員
【KEI】評論
並非!!!!題目看清楚
【moi】評論
秘書長是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