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en Yi Rong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第 19 點財產分類及數量之編號,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分類編號:依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類、項、目、節、號編之。(二)數量編號:於分類編號後,依各個體財產名稱(A)、購置數量(B)、次序先後編號(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