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en Yi Ro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6 緊急廣播設備在樓梯或斜坡通道以外之場所,其設置之揚聲器採性能設計時,在揚聲器標示上如加註下列那二種項目者,該廣播區域內任一點至揚聲器之水平距離方可不受到 10 公尺以下的限制? (A)音壓位準及頻

【評論內容】

第133  三、樓梯或斜坡通道以外之場所,揚聲器之音壓及裝設符合下列規定者,不受前款第四目之限制:

(一)廣播區域內距樓地板面一公尺處,依下列公式求得之音壓在七十五分貝以上者。 P=p+10log10(Q/4πr2 + 4(1-a)/Sα) P值:音壓(單位:dB) p值:揚聲器音響功率(單位:dB) Q值:揚聲器指向係數 r值:受音點至揚聲器之距離(單位:公尺) α值:廣播區域之平均吸音率 S值:廣播區域內牆壁、樓地板及天花板面積之合計(單位:平方公尺)(二)廣播區域之殘響時間在三秒以上時,距樓地板面一公尺處至揚聲器之距離,在下列公式求得值以下者。 ┌...

【評論主題】流程抽樣分析與調查實際問題,其中有關文書處理方式下列那項敘述錯誤?(A)可用電話、會議、會談紀錄時,仍須行文(B)可用直接辦稿或簽稿併送時,不必先簽後辦(C)不必要之副本不必抄送(D)能合併處理一稿發

【評論內容】

二十九、流程抽樣分析與調查實際問題:

(一)著眼:抽樣深入分析之主要著眼,在於檢討文書處理流程。

如有稽催,則可發現瓶頸所在,進而調查形成瓶頸之相關問題,以求全盤檢討改進,從根本上尋找提高公文時效途徑, 輔助一般分析深度之不足。

(二)時機:由各機關視需要自行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實施抽樣分析:

     1.超過6日之發文辦結件數占發文總數20%以上時。

     2.發文平均使用日數有逐漸提高趨勢時。

(三)抽樣範圍:視全部發文使用日數分布狀況,與推展業務實際需要而定,下列所舉僅係一般原則,提供參考:

    1.超過6日之發文辦結範圍內,抽調5至10案實施個件分析。

    2.抽樣必須具有代表...

【評論主題】45. 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基準為何?(A)最速件:1日 (B)最速件:2日(C)普通件:3日 (D)普通件:6日

【評論內容】

七十八、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基準如下:

(一) 一般公文:

1、最速件:1 日(但緊急公文仍須依個案需要之時限內完成)。

2、速件:3 日。

3、普通件:6 日。

【評論主題】46. 物品管理之檢核要項應符合下列那些事項?(A)物品驗收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B)物品採購是否依會計法規定辦理(C)物品登記是否確實(D)物品之核發是否按照領用標準及程序確實執行

【評論內容】

三十八、物品管理之檢核要項如下:

(一)各類非消耗品之使用期限,有無詳細規定。

(二)物品採購作業,是否依規定辦理請購並經核准,採購是否依 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三)物品驗收,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A)

(四)物品是否帳物相符。

(五)庫存物品是否分類,放置是否整齊。

(六)物品之核發,是否按照領用標準及程序,切實執行。(D)

(七)物品登記,是否確實。(C)

(八)物品是否儲藏適當處所。

(九)廢品是否依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40. 對於出納管理單位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業務無關人員不得逗留出納作業處所(B)當日收付應於當日結算(C)保險櫃不用變更密碼(D)出納管理人員解領款項,無需親自辦理

【評論內容】

十七、出納管理單位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業務無關人員不得逗留出納作業處所(A)或翻閱各種公文、帳簿。

(二)出納管理人員在工作時間,應儘量避免會客。

(三)出納管理人員言辭應謙虛,態度應溫和。

(四)保險櫃應不定期變更密碼(C),關閉時,應隨時注意迴轉密碼,關閉上鎖,並應注意妥善保管鑰匙。

(五)當日收付應於當日結算。(B)

(六)應儘可能裝置防盜警鈴。

(七)出納管理人員解領款項,應親自辦理,並視需要加派人員協助。(D)

【評論主題】貳、多重選擇題【共 15 題,每題 2 分,共 30 分】36. 財產使用人員發生下列何項情事,應依法究辦?(A)盜賣國有財產(B)以舊品抵充價值較高之財產謀取不法利益(C)侵占國有財產(D)經核准辦

【評論內容】

第57點 

財產管理或使用人員,對所保管之財產,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依法究辦: (一)盜賣國有財產經查明屬實者。(A)

(二)以舊品或廢棄品抵充價值或效用較高之財產謀取不法利益者。(B)

nnnn(三)未經核准或未依法定程序辦理而擅為收益、出借者。(D)(四)侵占國有財產者。(C)

【評論主題】37 關於非消耗品經盤點後,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盤點紀錄報請機關首長核閱(B)物品損毀,應查明原因(C)物品損毀有可歸責之人員,無需追究賠償責任(D)盤點紀錄應註明盤點日期與結果

【評論內容】

物品管理手冊 第22條

二十二、非消耗品經盤點後,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由盤點人員於盤點紀錄註明盤點日期及結果。(D)

(二)物品損毀者,應即查明原因(B),依規定辦理報廢或報損。經查明物品損毀有可歸責之人員,並應追究賠償責任。(C)

(三)物品實際經管量值與登記資料不符者,應查明原因,並依規 定補為物品增減之登記。

nnnnnnnn            (四)盤點完竣後,應將盤存情形連同盤點紀錄報請機關首長核閱。(A)

【評論主題】31 依「車輛管理手冊」,各機關為增加行車效率,得自行訂定車輛保養獎懲規定。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各機關得以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的情形?(A)違反交通規則 (B)私用公務車 (C)工作時間酗酒或賭博 (D)

【評論內容】

四十五、指導駕駛人培養良好生活習慣,訂立生活公約貫徹力行。其規定事項如n下:n

    (一)早睡早起,準時上班。

    (二)儀容保持整潔。(D)

    (三)不酗酒、不賭博。

    (四)愛惜公物,保持環境清潔。

    (五)遵守禮貌,熱誠服務。

四十七、各機關為增加行車效率,得自行訂定車輛保養獎懲規定,其規定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酌予獎勵:

          1.保養成績優良。

          2.全年行車未有故障肇事。

          3.一年內未違反交通規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無正當理由,逾時未到指定地點執勤。

         2.保養不妥或駕駛不慎,以致機件受損...

【評論主題】30 各機關為加強車輛管理而實施工作檢核,依規定得組成檢核小組辦理。試問每年度工作檢核結果,應報告下列何人?(A)機關首長 (B)政風單位主管 (C)出納單位主管 (D)事務管理單位主管

【評論內容】

五十二、每年度工作檢核結果,應報告機關首長。上級機關必要時,得對所屬機n關辦理工作檢核。

【評論主題】28 某甲擔任機關駕駛人離職時,未將經管之鑰匙及車用公物逐項完整點交歸還,試問該機關應採取下列何種處置最為適當?(A)不予發給離職證明 (B)逐一照價求償 (C)依侵占罪函送法辦 (D)委託民間公司索

【評論內容】

四十八、駕駛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之車輛、鑰匙、行車執照及所管資料、工具、n公物,逐項完整點交歸還,否則不予發給離職證明。

【評論主題】27 有關車輛管理應注意事項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隨時注意駕駛人情緒 (B)考核駕駛人服務道德(C)允許駕駛人兼營有關車輛之業務 (D)嚴禁駕駛人酒後駕車

【評論內容】

六、車輛管理應注意事項如下:n

(一)車輛管理人員及其主管應按規定使用車輛,以為同仁表率。n

(二)督促車輛駕駛人應按照規定,認真辦理檢查及保養工作。n

(三)嚴禁駕駛人違規駕駛。(A)

(四)經常以各種方式提示駕駛人,熟悉交通法令規章及注意行車安全。n

(五)隨時注意駕駛人情緒,使其生活規律化,不得有酗酒及賭博等情事。(D)

(六)禁止駕駛人兼營有關車輛之業務。(C)

(七)考核駕駛人服務道德、工作態度。(B)

(八)注意駕駛人充分休息,避免過分疲勞,影響駕駛。n

(九)經常檢查駕駛人,有無違章及肇事紀錄。n

(十)無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車輛,或有駕駛執照者,不得越級駕駛車輛。n

(十一)機件發生故障時,應即檢修,不得勉強行駛。n

(十...

【評論主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以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多久查催1次:(A)每月查催1次 (B)每日查催1次 (C)每3日查催1次 (D)每5日查催1次

【評論內容】

三十六、機關內單位收發人員協助查催:

(一)掌握登錄資料,參照本章第一節所述,在承辦人可使用時間屆滿以前,提示注意。

(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已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每日查催 1次 及持續稽催。案件如逾處理時限30日時,應即提請專責管制單位作個案分析。

(三)對於會辦公文應依卷宗速別規定,協助稽催承辦同仁依限處理,如受會公文已逾期應辦理查催作業。

(四)定期列印或傳送逾期案件資料,並即請承辦人員確實答復延辦理由。

(五)綜合提供單位主管查催資料,並將逾期案件逾期理由及處理情形送文書或專責管制單位。

【評論主題】公文辦理時效,歷次展期日數累計幾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A)6日以上 (B)10日以上 (C)20日以上 (D)30日以上

【評論內容】四十二、歷次展期日數累計30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

【評論主題】人民之申請函,除應屠名、蓋章外,並應註明:(A)籍貫、年齡、職業及住址(B)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址(C)性別、電話、職業及住址(D)性別、年齡、職業及住址

【評論內容】

八、申請函寫作要點

(一)、第一行置中以較大字體書寫「申請函」,再空二格以較小字體書寫「中華民國○○年○月○日」。不須寫地址與傳真。

(二)、不須寫地址、傳真、管理資料之各項與正、副本。

(三)、以二段式(主旨、說明)或三段式(主旨、說明、請求)撰寫皆可。

(四)、文末要具備下列五項:署名蓋章、性別、年齡、職業、住址。

【評論主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以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多久查催1次:(A)每月查催1次 (B)每日查催1次 (C)每3日查催1次 (D)每5日查催1次

【評論內容】

三十六、機關內單位收發人員協助查催:

(一)掌握登錄資料,參照本章第一節所述,在承辦人可使用時間屆滿以前,提示注意。

(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已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每日查催 1次 及持續稽催。案件如逾處理時限30日時,應即提請專責管制單位作個案分析。

(三)對於會辦公文應依卷宗速別規定,協助稽催承辦同仁依限處理,如受會公文已逾期應辦理查催作業。

(四)定期列印或傳送逾期案件資料,並即請承辦人員確實答復延辦理由。

(五)綜合提供單位主管查催資料,並將逾期案件逾期理由及處理情形送文書或專責管制單位。

【評論主題】公文辦理時效,歷次展期日數累計幾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A)6日以上 (B)10日以上 (C)20日以上 (D)30日以上

【評論內容】四十二、歷次展期日數累計30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

【評論主題】人民之申請函,除應屠名、蓋章外,並應註明:(A)籍貫、年齡、職業及住址(B)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址(C)性別、電話、職業及住址(D)性別、年齡、職業及住址

【評論內容】

八、申請函寫作要點

(一)、第一行置中以較大字體書寫「申請函」,再空二格以較小字體書寫「中華民國○○年○月○日」。不須寫地址與傳真。

(二)、不須寫地址、傳真、管理資料之各項與正、副本。

(三)、以二段式(主旨、說明)或三段式(主旨、說明、請求)撰寫皆可。

(四)、文末要具備下列五項:署名蓋章、性別、年齡、職業、住址。

【評論主題】46. 物品管理之檢核要項應符合下列那些事項?(A)物品驗收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B)物品採購是否依會計法規定辦理(C)物品登記是否確實(D)物品之核發是否按照領用標準及程序確實執行

【評論內容】

三十八、物品管理之檢核要項如下:

(一)各類非消耗品之使用期限,有無詳細規定。

(二)物品採購作業,是否依規定辦理請購並經核准,採購是否依 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三)物品驗收,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A)

(四)物品是否帳物相符。

(五)庫存物品是否分類,放置是否整齊。

(六)物品之核發,是否按照領用標準及程序,切實執行。(D)

(七)物品登記,是否確實。(C)

(八)物品是否儲藏適當處所。

(九)廢品是否依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45. 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基準為何?(A)最速件:1日 (B)最速件:2日(C)普通件:3日 (D)普通件:6日

【評論內容】

七十八、各類公文之處理時限基準如下:

(一) 一般公文:

1、最速件:1 日(但緊急公文仍須依個案需要之時限內完成)。

2、速件:3 日。

3、普通件:6 日。

【評論主題】48. 各機關標誌牌釘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標誌牌應選擇適當字體書寫,並以由左而右為原則(B)標誌牌應按一定規格製作(C)標誌牌應按一定顏色製作(D)標誌牌質料得用壓克力、木質、鋁質或銅質

【評論內容】

第四章 環境布置

三十一、各機關標誌牌釘製,採下列方式辦理:(一)標誌牌應按一定規格(C)、質料及顏色製作。 (D)(二)標誌牌應選擇適當字體書寫,並以由左而右為原則。(A) (三)標誌牌質料得用壓克力、木質、鋁質或銅質等。(D)

【評論主題】50. 對於宿舍管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宿舍因天災、事變及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損壞者,管理機關應予緊急處置(B)單房間職務宿舍之公共區域,得由人事管理單位派員辦理(C)宿舍家具,每半年盤查一次,先

【評論內容】

第15點

宿舍內外應經常保持整潔,其整潔事項應由借用人自行辦理。但單房間職務宿舍之公共區域,得由事務管理單位派員辦理。宿舍之安全,由借用人共同維護;獨院居住者,由借用人自行負責。(B)

第16點

借用人對宿舍設備及公有家具,應負善良管理之責。各機關宿舍及設備情形,應由事務管理單位會同有關單位訂定檢查項目,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宿舍家具,每年盤查一次(C),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協助。檢查結果列入檢查報告單內(格式範例如附件九)。有修繕必要者,應依規定報請修繕。

第17點

宿舍因天災、事變及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損壞者,管理機關應予緊急處置。(A)

第20點

宿舍之水電費、瓦斯費等費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借用人自行負擔。(D)

【評論主題】42. 工友延長病假期間,機關應給予餉給總額之全數,而餉給總額包含?(A)工餉 (B)年工餉 (C)職務加給 (D)專業加給

【評論內容】

十三、工友延長病假期間,各機關應給與餉給總額之全數。

前項所稱餉給總額,包括工餉(A)、職務加給(C)、技術或專業加給(D)及地域加給。

【評論主題】40. 對於出納管理單位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業務無關人員不得逗留出納作業處所(B)當日收付應於當日結算(C)保險櫃不用變更密碼(D)出納管理人員解領款項,無需親自辦理

【評論內容】

十七、出納管理單位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業務無關人員不得逗留出納作業處所(A)或翻閱各種公文、帳簿。

(二)出納管理人員在工作時間,應儘量避免會客。

(三)出納管理人員言辭應謙虛,態度應溫和。

(四)保險櫃應不定期變更密碼(C),關閉時,應隨時注意迴轉密碼,關閉上鎖,並應注意妥善保管鑰匙。

(五)當日收付應於當日結算。(B)

(六)應儘可能裝置防盜警鈴。

(七)出納管理人員解領款項,應親自辦理,並視需要加派人員協助。(D)

【評論主題】39. 財產數量編號應依下列何項規定辦理先後編號?(A)個體財產名稱 (B)購置數量(C)次序先後 (D)大小

【評論內容】

第 19 點

財產分類及數量之編號,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分類編號:依財物標準分類規定之類、項、目、節、號編之。

(二)數量編號:於分類編號後,依各個體財產名稱(A)、購置數量(B)、次序先後編號(C)。

【評論主題】41. 經核准報廢之物品,得採用何種方式處理?(A)變賣 (B)利用 (C)銷毀 (D)無償轉撥

【評論內容】

第 66 點

財產報廢後,不再以財產列管,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各機關得評估依下列方式處理,主管機關並得派員監督:(一)變賣:已失使用效能,而尚有殘餘價值者。(A)(二)再利用:失其固有效能,而整件中有部分附屬設備於拆除後可 供使用者。(B)(三)贈與:無償移轉予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不含管理機關所屬員工)。(D)(四)交換:與地方自治團體或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交換使用。(五)銷毀或廢棄:毫無用途者。(C)前項第一款變賣及估價作業,由財政部定之。財產報廢後,於未經核定處理方式前,因保管或使用人員故意或過失而遺失、毀損時,相關人員應依該項財產原估定之殘值或新舊程度、效能相同財產之市價賠償之。

【評論主題】37 關於非消耗品經盤點後,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盤點紀錄報請機關首長核閱(B)物品損毀,應查明原因(C)物品損毀有可歸責之人員,無需追究賠償責任(D)盤點紀錄應註明盤點日期與結果

【評論內容】

物品管理手冊 第22條

二十二、非消耗品經盤點後,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由盤點人員於盤點紀錄註明盤點日期及結果。(D)

(二)物品損毀者,應即查明原因(B),依規定辦理報廢或報損。經查明物品損毀有可歸責之人員,並應追究賠償責任。(C)

(三)物品實際經管量值與登記資料不符者,應查明原因,並依規 定補為物品增減之登記。

nnnnnnnn            (四)盤點完竣後,應將盤存情形連同盤點紀錄報請機關首長核閱。(A)

【評論主題】44. 請問文書之收文處理包含業務?(A)簽收 (B)擬辦 (C)分文 (D)校對

【評論內容】

四、本手冊所稱文書處理,指文書自收文或交辦起至發文、歸檔止之全部流程,分為下列步驟:

(一) 收文處理:簽收(A)、拆驗、分文(C)、編號、登錄、傳遞。

(二) 文件簽辦:擬辦、送會、陳核、核定。

(三) 文稿擬判:擬稿、會稿、核稿、判行。

(四) 發文處理:繕印、校對、蓋印及簽署、編號、登錄、封發、送達。

 (五) 歸檔處理:依檔案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關於文書之簡化、保密、流程管理、文書用具及處理標   準等事 項,均依本手冊之規定為之。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為單位收發公文時應注意之事項?(A)單位收發以設置1級為限(B)核定存查之文件,應銷號(C)會辦文件,受會單位應視同速件(D)未經文書單位收文之文件,應補辦收文登錄手續

【評論內容】

二十七、單位收發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 各機關內部單位應視業務需要,指定專人擔任單位收發,並 應與文書主管單位及公文稽催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單位收發以設置 1 級為限。(A)

(二) 單位收發人員收到文書主管單位送來之文件,經點收並登錄後,立即送請主管(或副主管)批示或依其授權分送承辦人 員。n

(三) 承辦單位收受之文件,認為非屬本單位承辦者,應敘明理由 經單位主管核閱後,即時由單位收發退回分文人員改分,或逕行移送其他單位承辦並通知分文人員;受移單位如有意 見,應即簽明理由陳請首長或其指定專人協調判定,不得再 行移還,以免輾轉延誤。

 (四) 未經文書單位收文之文件,應登錄送由文書主管單位補辦收文登錄手續。(D)

 (五) 會辦之文件,受會單位應視同速件,並依收發文程序辦理。(C)

 (六) 經發文或核定存查之文件,應銷號。(B)

【評論主題】貳、多重選擇題【共 15 題,每題 2 分,共 30 分】36. 財產使用人員發生下列何項情事,應依法究辦?(A)盜賣國有財產(B)以舊品抵充價值較高之財產謀取不法利益(C)侵占國有財產(D)經核准辦

【評論內容】

第57點 

財產管理或使用人員,對所保管之財產,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依法究辦: (一)盜賣國有財產經查明屬實者。(A)

(二)以舊品或廢棄品抵充價值或效用較高之財產謀取不法利益者。(B)

nnnn(三)未經核准或未依法定程序辦理而擅為收益、出借者。(D)(四)侵占國有財產者。(C)

【評論主題】31 依「車輛管理手冊」,各機關為增加行車效率,得自行訂定車輛保養獎懲規定。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各機關得以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的情形?(A)違反交通規則 (B)私用公務車 (C)工作時間酗酒或賭博 (D)

【評論內容】

四十五、指導駕駛人培養良好生活習慣,訂立生活公約貫徹力行。其規定事項如n下:n

    (一)早睡早起,準時上班。

    (二)儀容保持整潔。(D)

    (三)不酗酒、不賭博。

    (四)愛惜公物,保持環境清潔。

    (五)遵守禮貌,熱誠服務。

四十七、各機關為增加行車效率,得自行訂定車輛保養獎懲規定,其規定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酌予獎勵:

          1.保養成績優良。

          2.全年行車未有故障肇事。

          3.一年內未違反交通規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無正當理由,逾時未到指定地點執勤。

         2.保養不妥或駕駛不慎,以致機件受損...

【評論主題】30 各機關為加強車輛管理而實施工作檢核,依規定得組成檢核小組辦理。試問每年度工作檢核結果,應報告下列何人?(A)機關首長 (B)政風單位主管 (C)出納單位主管 (D)事務管理單位主管

【評論內容】

五十二、每年度工作檢核結果,應報告機關首長。上級機關必要時,得對所屬機n關辦理工作檢核。

【評論主題】27 有關車輛管理應注意事項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隨時注意駕駛人情緒 (B)考核駕駛人服務道德(C)允許駕駛人兼營有關車輛之業務 (D)嚴禁駕駛人酒後駕車

【評論內容】

六、車輛管理應注意事項如下:n

(一)車輛管理人員及其主管應按規定使用車輛,以為同仁表率。n

(二)督促車輛駕駛人應按照規定,認真辦理檢查及保養工作。n

(三)嚴禁駕駛人違規駕駛。(A)

(四)經常以各種方式提示駕駛人,熟悉交通法令規章及注意行車安全。n

(五)隨時注意駕駛人情緒,使其生活規律化,不得有酗酒及賭博等情事。(D)

(六)禁止駕駛人兼營有關車輛之業務。(C)

(七)考核駕駛人服務道德、工作態度。(B)

(八)注意駕駛人充分休息,避免過分疲勞,影響駕駛。n

(九)經常檢查駕駛人,有無違章及肇事紀錄。n

(十)無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車輛,或有駕駛執照者,不得越級駕駛車輛。n

(十一)機件發生故障時,應即檢修,不得勉強行駛。n

(十...

【評論主題】28 某甲擔任機關駕駛人離職時,未將經管之鑰匙及車用公物逐項完整點交歸還,試問該機關應採取下列何種處置最為適當?(A)不予發給離職證明 (B)逐一照價求償 (C)依侵占罪函送法辦 (D)委託民間公司索

【評論內容】

四十八、駕駛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之車輛、鑰匙、行車執照及所管資料、工具、n公物,逐項完整點交歸還,否則不予發給離職證明。

【評論主題】10.依物品管理手冊規定,有關物品儲存的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危險物品應與普通物品隔離儲存(B)非消耗品須註明採購日期(C)廢品得選擇適當之露天地點存儲,但應注意安全防護(D)物品儲藏處

【評論內容】

二十、物品保管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未經驗收之物品,不得存放於物品儲藏處所。

(二)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應分別分類存儲。)

(三)保管之物品應分類編號,其編號與標籤製作方法如下:

1.消耗用品編號,以簡明扼要為原則,包括機關名稱、分類 字軌及編定號數,並應與消耗用品收發分類帳編號目錄相 符。編號標籤,黏貼於分格儲藏之橫額上,物品本身不必 加蓋編號標誌。(格式如附件四)

2.非消耗品之編號方法與消耗用品同。但須註明採購日期(B),視事實需要編號末尾增添一序數編號,編號標籤黏附於物 品本身。(格式如附件五)

3.物品編號標籤之質地須經久耐用,視事實需要,可以金屬或塑膠製成。

(四)數量較多或體積較大之物品,應存放於倉...

【評論主題】公文辦理時效,歷次展期日數累計幾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A)6日以上 (B)10日以上 (C)20日以上 (D)30日以上

【評論內容】四十二、歷次展期日數累計30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

【評論主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以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多久查催1次:(A)每月查催1次 (B)每日查催1次 (C)每3日查催1次 (D)每5日查催1次

【評論內容】

三十六、機關內單位收發人員協助查催:

(一)掌握登錄資料,參照本章第一節所述,在承辦人可使用時間屆滿以前,提示注意。

(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已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每日查催 1次 及持續稽催。案件如逾處理時限30日時,應即提請專責管制單位作個案分析。

(三)對於會辦公文應依卷宗速別規定,協助稽催承辦同仁依限處理,如受會公文已逾期應辦理查催作業。

(四)定期列印或傳送逾期案件資料,並即請承辦人員確實答復延辦理由。

(五)綜合提供單位主管查催資料,並將逾期案件逾期理由及處理情形送文書或專責管制單位。

【評論主題】人民之申請函,除應屠名、蓋章外,並應註明:(A)籍貫、年齡、職業及住址(B)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址(C)性別、電話、職業及住址(D)性別、年齡、職業及住址

【評論內容】

八、申請函寫作要點

(一)、第一行置中以較大字體書寫「申請函」,再空二格以較小字體書寫「中華民國○○年○月○日」。不須寫地址與傳真。

(二)、不須寫地址、傳真、管理資料之各項與正、副本。

(三)、以二段式(主旨、說明)或三段式(主旨、說明、請求)撰寫皆可。

(四)、文末要具備下列五項:署名蓋章、性別、年齡、職業、住址。

【評論主題】公文辦理時效,歷次展期日數累計幾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A)6日以上 (B)10日以上 (C)20日以上 (D)30日以上

【評論內容】四十二、歷次展期日數累計30日以上者,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

【評論主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以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多久查催1次:(A)每月查催1次 (B)每日查催1次 (C)每3日查催1次 (D)每5日查催1次

【評論內容】

三十六、機關內單位收發人員協助查催:

(一)掌握登錄資料,參照本章第一節所述,在承辦人可使用時間屆滿以前,提示注意。

(二)對逾期案件未依規定辦理展期手續者,應提示辦理展期,已逾處理時限或受會逾時辦理案件,依稽催規定每日查催 1次 及持續稽催。案件如逾處理時限30日時,應即提請專責管制單位作個案分析。

(三)對於會辦公文應依卷宗速別規定,協助稽催承辦同仁依限處理,如受會公文已逾期應辦理查催作業。

(四)定期列印或傳送逾期案件資料,並即請承辦人員確實答復延辦理由。

(五)綜合提供單位主管查催資料,並將逾期案件逾期理由及處理情形送文書或專責管制單位。

【評論主題】流程抽樣分析與調查實際問題,其中有關文書處理方式下列那項敘述錯誤?(A)可用電話、會議、會談紀錄時,仍須行文(B)可用直接辦稿或簽稿併送時,不必先簽後辦(C)不必要之副本不必抄送(D)能合併處理一稿發

【評論內容】

二十九、流程抽樣分析與調查實際問題:

(一)著眼:抽樣深入分析之主要著眼,在於檢討文書處理流程。

如有稽催,則可發現瓶頸所在,進而調查形成瓶頸之相關問題,以求全盤檢討改進,從根本上尋找提高公文時效途徑, 輔助一般分析深度之不足。

(二)時機:由各機關視需要自行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實施抽樣分析:

     1.超過6日之發文辦結件數占發文總數20%以上時。

     2.發文平均使用日數有逐漸提高趨勢時。

(三)抽樣範圍:視全部發文使用日數分布狀況,與推展業務實際需要而定,下列所舉僅係一般原則,提供參考:

    1.超過6日之發文辦結範圍內,抽調5至10案實施個件分析。

    2.抽樣必須具有代表...

【評論主題】公文應於當日下班前幾小時編號登錄分送承辦單位,急要文件並應隨到隨辦?(A)每日下班1小時前(B)每日下班2小時前(C)每日下班3小時前(D)每日下班4小時前

【評論內容】

十九、應依管制類別區分正確登錄: (一)不同類別公文管制作業方式有異,其處理時限及時效計算標準亦有區別,總收文或單位收文均應正確分類登錄,以符合管制 及統計作業確實性之基本要求。

(二)每日下班 2小時前收到之公文,應於當日編號登錄分送承辦單位,急要公文並應隨到隨辦。當日收文應標示當日收文日期編 號戳及條碼。

【評論主題】人民之申請函,除應屠名、蓋章外,並應註明:(A)籍貫、年齡、職業及住址(B)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址(C)性別、電話、職業及住址(D)性別、年齡、職業及住址

【評論內容】

八、申請函寫作要點

(一)、第一行置中以較大字體書寫「申請函」,再空二格以較小字體書寫「中華民國○○年○月○日」。不須寫地址與傳真。

(二)、不須寫地址、傳真、管理資料之各項與正、副本。

(三)、以二段式(主旨、說明)或三段式(主旨、說明、請求)撰寫皆可。

(四)、文末要具備下列五項:署名蓋章、性別、年齡、職業、住址。

【評論主題】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A)呈(B)函(C)咨(D)公告

【評論內容】

公文程式條例 (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

第2條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

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 用之。

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三、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六、其他公文。 前項各款之公文,必要時得以電報、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 子文件行之

【評論主題】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A)令(B)函(C)咨(D)呈

【評論內容】

公文程式條例 (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

第2條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

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 用之。

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三、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六、其他公文。 前項各款之公文,必要時得以電報、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 子文件行之。

【評論主題】任免、獎懲官員,係用下列何何種公文程式?(A)令(B)函(C)咨(D)公告

【評論內容】

公文程式條例 (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

第2條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

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用之。

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三、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六、其他公文。前項各款之公文,必要時得以電報、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