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Yi Rong】評論
第15點宿舍內外應經常保持整潔,其整潔事項應由借用人自行辦理。但單房間職務宿舍之公共區域,得由事務管理單位派員辦理。宿舍之安全,由借用人共同維護;獨院居住者,由借用人自行負責。(B)第16點借用人對宿舍設備及公有家具,應負善良管理之責。各機關宿舍及設備情形,應由事務管理單位會同有關單位訂定檢查項目,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宿舍家具,每年盤查一次(C),先期通知各宿舍借用人協助。檢查結果列入檢查報告單內(格式範例如附件九)。有修繕必要者,應依規定報請修繕。第17點宿舍因天災、事變及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損壞者,管理機關應予緊急處置。(A)第20點宿舍之水電費、瓦斯費等費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借用人自行負擔。(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