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Yi Rong】評論
四、本手冊所稱文書處理,指文書自收文或交辦起至發文、歸檔止之全部流程,分為下列步驟: (一) 收文處理:簽收(A)、拆驗、分文(C)、編號、登錄、傳遞。 (二) 文件簽辦:擬辦、送會、陳核、核定。 (三) 文稿擬判:擬稿、會稿、核稿、判行。 (四) 發文處理:繕印、校對、蓋印及簽署、編號、登錄、封發、送達。 (五) 歸檔處理:依檔案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關於文書之簡化、保密、流程管理、文書用具及處理標 準等事 項,均依本手冊之規定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