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學者鄭麗玉指出「概念是包括主要屬性(attribution)或特徵(features)的同類事物」;藉著概念的形成,可以將訊息進行歸類(categorziation),據以進行推理、決策獲問題解決等思考活動,故概念形成是思考的基礎。」(王嘉陵,2001)學者李宗薇(1994)指出「概念是一群人、事、物、行動或想法的共同特徵、名稱或標記,是社會科知識領域的基石;在知識層次有承上啟下的功用:使知識層次的底層事實(fact)有意義,而且是建立高層次通則(generalization)、學說(theory)的必需。」「概念能使我們將事物、想法簡化,減少資料超載的負荷;更能因應周遭的變化與多樣性,在遇到新情境時可由概念的屬性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