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聲請之要件為何?(15 分)請詳細說明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4064
統計:A(60),B(983),C(30),D(204),E(0)

用户評論

【用戶】錢昱辰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 第 77  條  (歧區)垂直與平行監督 中央與直轄市、縣 (市) 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 (鎮、市) 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垂直監督:中央與直轄市、縣市………因由立法列舉之,所以由立法院院會解決之。)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 (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內政部解決之;鄉 (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平行監督:由上級監督機關解決之。)

【用戶】~QQ要上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資料節錄《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13731號令修正公布第 6、27、45、55~57、62、77、82、83、87、88  條條文;增訂第 83-2~83-8 條條文及第四章之一章名;刪除第 22 條條文;除增訂之第 83-2~83-8 條條文、第四章之一及修正之第 87條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綜字第 1030135569 號令發布第四章之一及第 87 條自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施行。 ← 綠色字5月28日施行了唷~ 其餘的1月29號就公布施行了...

【用戶】ChiChing Si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好的 了解 謝謝樓上大大的回答

【用戶】937 Joy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中央與地方:立法院解決縣跟鄉: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觀機關解決之直轄市與其他縣市:行政院解決縣市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鄉鎮市間: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