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aren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338:第323條及第324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323: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324: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其實答案c應該沒錯...
【用戶】江政憲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答案請更改為CD是得免除其刑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