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公務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何罪,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規定?
(A)第 163 條之脫逃罪
(B)第 213 條之偽造文書罪
(C)第 124 條之瀆職罪
(D)第 336 條第 1 項之侵占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412
統計:A(111),B(129),C(358),D(334),E(0)

用户評論

Vita】評論

134(要閃事) - 瀆職163(一溜閃) - 脫逃213(惡意刪) - 偽造文書336(33$也要拿) - 侵佔

Mi de Chen】評論

這裡不用錢刑--第六條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    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    十四條之瀆職罪。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