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同為十五歲的志明與春嬌是青梅竹馬,朋友都認為他們是天生的一對。某日,花前月下,兩人情不自禁的發生性關係。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依據「罰男不罰女」條款,法律只處罰志明。但因志明未滿十八歲,可以減輕其刑
(B)兩人是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並沒有「違反他人意願」,所以法律並不處罰
(C)兩人是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並沒有任何金錢及對價交易,所以法律並不處罰
(D)雖然兩人是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但因為均未滿十六歲,所以兩人都要受法律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305
統計:A(2),B(21),C(13),D(218),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兩人皆觸犯刑法而須受法律處罰,但刑法第227條之1亦規定有「兩小無猜條款」,即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用戶】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27-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