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Meng】評論
法規廢止理由1.以新代舊2 情勢變更3 機關裁併4 失其依據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第五章 法規之修正與廢止第20條(修正之情形及程序)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第21條(廢止之情形)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
【冠逸】評論
只記廢止的關鍵字,比較不會搞混1. 無保留
【derek801204】評論
法規之廢止事由: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