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稱之為:
(A)農育權
(B)地上權
(C)不動產役權
(D)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4706
統計:A(328),B(9),C(3),D(0),E(0)

用户評論

kf20225】評論

不動產役權,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其為用益物權之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