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金獵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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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公共建築工程經檢討需辦理後續擴充,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將該部分規劃設計,以限制性招標交由原廠商辦理。解析: 1.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50%者。2.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之適用要件:(1)工程採購;(2)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3)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4)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 虞。(5)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6)追加累計金額在公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