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en Chiu】評論
這題源自 釋字第 732 號 【捷運設施毗鄰地區土地徵收案】 這幾年常考 國家以徵收方式剝奪人民土地所有權,甚而影響土地上合法居住者之居住自由,如非為公用,則須符合其他公益之正當目的。徵收捷運交通事業所必須之土地,屬為興辦交通事業公用之目的;而主管機關辦理毗鄰地區土地之開發,係在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地區發展並利大眾捷運系統建設經費之取得(立法院秘書處編印,《法律案專輯第一百一十四輯-大眾捷運法案》,立法院秘書處,七十八年,第二五三頁等所示立法目的參照),固有其公益上之目的。然國家為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地區發展並利建設經費之取得等目的,依法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下...
【陳紹綸】評論
為啥不能明確性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三樓,明確性的話,會強調例如要把要徵收的土地的地籍地號什麼的都寫清楚,本題是表達不能胡亂徵收,要真的有需要才徵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