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甲於深夜在火車站門口走向乙想問路,容易緊張的乙誤以為甲圖謀不軌,便取出防狼噴霧劑對甲臉部噴灑,造成甲眼睛受損。這種錯誤在刑法上叫做:
(A)打擊錯誤
(B)客體錯誤
(C)因果歷程錯誤
(D)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9182
統計:A(346),B(459),C(836),D(2907),E(0)

用户評論

anita huang】評論

打擊錯誤:要打仇人誤打到路人客體錯誤:把路人當成仇人打

癡情玫瑰花】評論

原文:       禁止錯誤:不知乙已婚發生關係 應該改成:禁止錯誤:不知道和已婚的乙發生關係 是法律所禁止的

Zack Fang】評論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意義

simonlinhhh】評論

禁止錯誤:T ✓R ✓S可避免 ✓ →§16: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不可避免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