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國語文的能力指標包含哪幾個項目?
(A)聆聽、說話、讀書、寫字
(B)注音符號應用、聆聽、說話、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
(C)聆聽、說話、讀書、作文、寫字
(D)注音符號、聆聽、讀書、作文、寫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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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我要當公務員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注音符號應用、聆聽、說話、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

【用戶】iapthierngu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應在教育綜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