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Sam: _______ did you like the last part?Mary: Not much.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76997
統計:A(236),B(110),C(55),D(1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動產物權之受讓、物權債權之效力及時效中斷、消滅時效

用户評論

ping03128】評論

以本題來說,要有ㄧ個『現占有人』(假設為丁)才能適用民法第950條;本條含意係ㄧ『善意』之『現占有人』自『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處即販賣汽車之丙所買得,且也要甲償還丁支出之價金,才具有回復請求權。所以本條的解釋並非甲向商人丙請求。

Laspe Tusstal】評論

為何甲可以向商人請求侵權損賠呢?

林家弘】評論

專門銷售同種類物品之商人丙,   我還以為是專門賣贓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