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03128】評論
以本題來說,要有ㄧ個『現占有人』(假設為丁)才能適用民法第950條;本條含意係ㄧ『善意』之『現占有人』自『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處即販賣汽車之丙所買得,且也要甲償還丁支出之價金,才具有回復請求權。所以本條的解釋並非甲向商人丙請求。
【Laspe Tusstal】評論
為何甲可以向商人請求侵權損賠呢?
【林家弘】評論
專門銷售同種類物品之商人丙, 我還以為是專門賣贓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