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有關郵件改投改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改投之郵件免納資費
(B)有收件人地址之郵件,改交同地郵局存局候領者,郵局得拒絕之
(C)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三次為限
(D)各類郵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如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經當事人 申請,均得改投或改寄新地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5294
統計:A(21),B(27),C(200),D(8),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鯨魚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170條: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拠遞。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用戶】jmmote1234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