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凌興泓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425 條 (租賃物所有權之讓與)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用戶】凌興泓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 425 條 (租賃物所有權之讓與)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