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警察為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到場說明時,下列處置作為何者錯誤?
(A) 證人現為或曾為犯罪嫌疑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應告知得拒絕證言

(B) 證人通知書應於證人應到時間之三日前送達之

(C) 除使用通知書外,亦可以電話、口頭方式請證人到場說明

(D) 證人經通知到場者,應依原定時間及處所即時詢問,不得拖延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12,B:212,C:47,D:11,E:0

難度: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