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私有土地經依徵收計畫使用後,經過都市計畫變更原使用目的,土地管理機關標售該土地時,被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未於決標後幾日內表示優先購買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D) 6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3529
統計:A(28),B(3),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徵收條例 第 59 條 私有土地經依徵收計畫使用後,依法變更原使用目的,土地管理機關標售該土地時,應公告一個月,被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未於決標後十日內表示優先購買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依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一併徵收之土地,須與原徵收土地同時標售時,適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規定,於區段徵收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