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3條 (保險之範圍)本保險之保險範圍,包括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六項。
【江若語】評論
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係於一百零三年六月六日訂定發布,為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業將殘廢用語修正為失能,爰修正本標準名稱,以及第二條至第九條規定,並於第十條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本次共計修正九條條文。因法條變更(如2F),故題目選項建議變更(A)殘廢給付 →失能給付謝謝。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6.下列何者不屬於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給付?(A)殘廢給付 (B)養老給付 (C)傷病醫療 (D)死亡給付修改成為26.下列何者不屬於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給付?(A)失能給付 (B)養老給付 (C)傷病醫療 (D)死亡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