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最後一次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於何時作成並予確認?
(A)當次會議結束前。
(B)當次會議結束後1日內。
(C)當次會議結束後3日內。
(D)當次會議結束後7日內。第 94 條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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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ami】評論

第 11 條本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採購案名稱。二、會議次別。三、會議時間。四、會議地點。五、主席姓名。六、出席及請假委員姓名。七、列席人員姓名。八、記錄人員姓名。九、報告事項之案由及決定。十、討論事項之案由及決議。十一、臨時動議之案由及決議。十二、其他應行記載之事項。前項會議紀錄至遲應於下次開會時分送各出席委員,並予確認。如有遺漏或錯誤,得於紀錄宣讀後,提請主席裁定更正。最後一次會議紀錄應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成並予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