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n Ning Yan】評論
災害第7條
【廢狗ㄧㄓ】評論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n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機關首長n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n為執行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災害防救政策,推動重大災害防救任務與n措施,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行政院副院長n兼任,並設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置專職人員,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n由行政院定之。